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应当由至少两名调查人员实施。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应当由至少两名调查人员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