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船舶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第二十五条从事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的,作业双方应当在作业前对相关防污染措施进行确认,按照规定填写防污染检查表,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防污染措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