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设 立

第九条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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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