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典当经营许可证》由商务部统一印制。《典当经营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编码管理办法由商务部另行制定。 当票由商务部统一设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监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每半年向商务部报告当票的印制、使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和变造当票。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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