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经营规则

第四十二条

典当行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押登记,再办理抵押典当手续。 典当行经营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应当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典当行经营其他典当业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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