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典当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经营规则第三十四条典当行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不得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