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典当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变更、终止第二十四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终止经营的典当行应当予以公告,并报商务部备案。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