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章 基金使用第二十条基金有偿使用的组织与开展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基金有偿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