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章 基金使用第十五条基金赠款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与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关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地方赠款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