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 例》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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