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海关对物流中心进出货物的监管 / 第二节 物流中心与境内间的进出货物

第二十五条

物流中心内货物跨关区提取,可以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手续,也可以按照海关其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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