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海关对物流中心进出货物的监管 / 第一节 物流中心与境外间的进出货物

第二十三条

物流中心与境外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 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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