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被抽查单位对海关做出的抽查结论有异议时,可以按照《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申请复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