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抽查检验

第十九条

承担抽查检验的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条件和能力。检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测,未经许可严禁将所检项目进行分包,并对检测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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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