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抽查检验第十二条主管海关应当按照对抽查检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抽查检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