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抽查检验
第十条
海关总署每年制定并下达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包括商品名称、检验依据、抽样要求、检测项目、判定依据、实施时间等,必要时可对抽查检验计划予以调整,或者下达专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抽查检验
海关总署每年制定并下达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包括商品名称、检验依据、抽样要求、检测项目、判定依据、实施时间等,必要时可对抽查检验计划予以调整,或者下达专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