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八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按作物种类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由9-23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对本辖区种植面积小的主要农作物,可以合并设立专业委员会。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品种审定委员会
品种审定委员会按作物种类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由9-23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对本辖区种植面积小的主要农作物,可以合并设立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