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七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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