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2007年11月8日和2014年2月1日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以及2001年2月26日发布的《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2007年11月8日和2014年2月1日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以及2001年2月26日发布的《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