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设立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 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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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