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品种试验、审定单位及工作人员,对在试验、审定过程中获知的申请者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提供申请品种审定的种子或者谋取非法利益。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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