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农业农村部建立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数据信息系统,实现国家和省两级品种试验与审定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布,品种试验数据、审定通过品种、撤销审定品种、引种备案品种、标准样品、转化体等信息互联共享,审定证书网上统一打印。审定证书格式由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统一制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品种审定、撤销审定、引种备案、监督管理等信息,接受监督。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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