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六章 引种备案第四十三条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由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省级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由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依据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的同一适宜生态区具体确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