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引种备案

第四十三条

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由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省级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由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依据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的同一适宜生态区具体确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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