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申请和受理

第十五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申请者提供的试验种子中留取标准样品,交农业农村部指定的植物品种标准样品库保存。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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