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