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公证机构执业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应当依照《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定的执业区域内受理公证业务。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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