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公证机构执业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执业活动、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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