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的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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