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三级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主要提供风湿免疫疾病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规范诊疗和学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二级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主要为区域内风湿免疫常见病、多发病提供日常规范诊疗和疾病管理服务,接收三级综合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以及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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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