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将风湿免疫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医疗质量控制评估指标体系,加大管理力度。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