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综合医院应当加强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推动构建风湿免疫疾病患者上下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体系。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