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第二十三条

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许可机关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资质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本章规定的一般程序办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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