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第十六条
许可机关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开展许可工作。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全国通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许可机关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开展许可工作。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全国通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