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特聘审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特聘审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第四章 特聘审计员的管理第十六条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应当加强对特聘审计员的业务指导,组织有关学习培训,并对其参加内部审计工作和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