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特聘审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四章 特聘审计员的管理
第十五条
特聘审计员参加内部审计工作期间,确需返回所在单位,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内部审计工作的,应当由所在单位向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返回时须做好交接工作。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特聘审计员的管理
特聘审计员参加内部审计工作期间,确需返回所在单位,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内部审计工作的,应当由所在单位向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返回时须做好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