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特聘审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四章 特聘审计员的管理

第十五条

特聘审计员参加内部审计工作期间,确需返回所在单位,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内部审计工作的,应当由所在单位向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返回时须做好交接工作。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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