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特聘审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特聘审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四章 特聘审计员的管理第十二条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结合特聘审计员的实际情况,提出拟安排参加内部审计工作的特聘审计员名单,并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