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的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