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逐船建立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档案。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使用和渔业捕捞许可证被注销后,其核发档案应当保存至少5年。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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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