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按条约、协定执行。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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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