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活动及监督管理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