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海关应当加强对卫生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卫生许可档案管理制度及行政许可结果公示制度。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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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