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海关实施卫生许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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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