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许可程序 / 第二节 受理

第二十一条

海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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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