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公墓的建立

第十二条

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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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