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六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适用《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的规定。境内上市公司以新增证券为基础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的,还应当同时符合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