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三十六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应当按照存托协议约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存托凭证持有人行使权利提供便利。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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