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第三章 存托凭证的上市和交易

第十三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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