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期货公司的营业额要素包括以下项目: 一、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二、 银行存款利息净收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