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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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