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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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